因为大同计划,驻扎魏国首都平城的阴修中,高阶修士增加了一些。 最主要变化是:过去那套“阴修不干涉凡人”的规矩,尺度放宽了许多。 李鸣波说平城更加鱼龙混杂,就是基于这点。 魏国朝廷实际掌控者冯太后,和孙子皇帝拓跋宏,本来就不是普通凡人。 他们的投胎转世,是大同计划的一部分。 他们受到某些力量暗示、支持,推行“三长制”代替“宗主督护制”,以“均田令”破解汉族坞堡宗主强占无主土地现状。 同时,为了界定鲜卑族部落已经兼并的土地、限制他们无限抢夺,冯太后接受散骑常侍、仪曹尚书游明根建议,推出“班禄制”。也就是“公务员受薪制”。 过去,鲜卑族是大可汗+部落可汗(首领)制。 大可汗是最高首领,同时拥有族群中最强大部落。 下面族群分七大次等部落,首领称为小可汗。 各小可汗拥有本部落一切。但必须按一定份额向大可汗缴贡。 大可汗除了收贡,还完全拥有本部落人员、财物支配权。 这种统治关系中,部落内部是家族概念,财物取用是家族管理模式,不存在俸禄概念。 鲜卑族侵入长城以内,魏国建立一百多年后,情形才有所改变。 到孝文帝拓跋宏时期,国家依然是这样的局面:皇帝以内府名义拥有自己的财产;大臣、将军以八大部落首领身份拥有部分财产;朝廷官员出身于哪方势力,其所有开销由所属部落承担;汉族官员开销由自己所属世家、坞堡承担。 而官员们的收入则是来自四个方面: 1.战争抢掠。 战争频繁,则收获机会多。反之则少。 参战的队伍比不参战的队伍富裕。 败军没有收成,损失自个承受。 2.处理诉讼纠纷。 这是官员捞好处的途径之一。 3.推荐官员,帮助升迁。 官员的选拔主要靠推荐,自然有好处费。虽然不一定是当场兑现。 帮助低级官员往上升迁,是高官捞钱的重要路径。 4.收礼。 逢年过节、添丁失口、生日喜宴……乃至马驹下崽,都是收礼机会。 总之,后世反贪清单上的搞钱法,在北魏开国百多年后,仍然是天经地义的合法开源路子。 游明根上书认为:魏国已经是一个国土基本固定,人口稳定增长的农耕国家,过去那种皇帝、贵族部落、汉人世家瓜分天下财产的制度,以及各自增收法子,虽然有利于对外扩张、民族感凝聚,但很不利于国内和平和经济发展。 也就是,财富分配制度严重过时。 他认为,必须严格界定各方势力的财产。并在此基础上重新确定税收政策,以税收支付朝廷官员的俸禄。 游明根把这种收税支付官员薪水的办法称为“班禄制”。 至于各级官员俸禄如何确定,非常简单,参考南方汉人朝廷,适当提高一些即可。 游明根是北燕广平太守游幼之子。 他年少时得到前雍州刺史、广平侯游雅赏识,获荐为中书学生。自此后一路升迁,直至成为尚书令。 他曾担任鸿胪寺卿,三次出使刘宋国,深受南朝敬重。 他本身出身汉族世家,又多次出使南朝,对汉族朝官制度非常熟悉。 冯太后、皇帝拓跋宏听了游明根的陈述,立即准奏,由皇帝颁发诏书在全国推行“班禄制”。 这个制度对鲜卑部落首领来说,有一项重大改变:今后的战争缴获,不再由部落首领个人支配,而是由国家(朝廷)统一登记造册,朝廷扣取几成后、再按军功分发。 这个法令,大大地动了部落首领的奶酪。 淮南王拓跋他首先跳出来反对。 拓跋他